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,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平等意识,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学校对于规范校服穿着作如下规定:
1.星期一至星期五,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按规定穿着校服。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,根据学校通知穿着统一校服。
2.学校有重大仪式或活动时,学生应按照通知要求穿正装校服。
3.校服穿着要保持整洁,上衣和裤子要统一,上衣拉链或钮扣位置一般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。
4.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,须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名的申请书,经德育处批准后方可不穿;各年级不穿校服者由德育处登记备案。
5.学生要爱惜校服,养成良好的穿着、保护、洗涤、存放习惯。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或涂写。
6.校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时,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补办。凡转入学生应及时补办校服。
7.德育处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,对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项目。
8.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适宜穿着校服,由德育处统一通知。
奉贤区解放路小学
2024年8月